資訊
了解行業以及華進新聞資訊。
進·周一 | @你,請查收近期IP大事件!
2020-03-30
2月26日,中國(徐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獲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建設,該中心主要面向智能制造裝備產業開展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工作。
3月24日,中國(徐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全面啟動,預計年內將建成并驗收。目前,全國獲批建設的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共有30家,其中地級市有13家,徐州為淮海經濟區首家。
據了解,中國(徐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將圍繞促進徐州知識產權國際國內競爭力的提升,在智能制造裝備產業形成集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為一體的協同保護機制,將成為功能健全、管理規范、服務專業、協調聯動、國內一流的知識產權公益服務載體。
中心建成后,將極大縮短企業創新成果的轉化和維權周期,相關發明專利授權周期由原來的平均22個月縮短為3-6個月,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周期由原來的7-8個月縮短為1-2個月,外觀設計授權周期則縮短為5-7個工作日。
我國首臺自主知識產權碳離子治療設備投入臨床使用
3月26日上午10時,我國首臺自主知識產權碳離子治療系統正式投入臨床治療,將對我國大型醫療設備研發制造和醫療水平提升具有重要意義。
我國首臺自主知識產權碳離子治療系統安裝于武威市,2012年5月開工建設,歷時8年,分別完成出束、檢測、臨床試驗治療等一系列工作。
該“碳離子治療系統”擁有60余項專利,與國際上流行的以直線加速器為注入器和同步加速器為主的系統相比,該系統采用回旋注入與同步加速器相結合的技術路線等多個獨特設計,不僅設置有水平和垂直終端室,而且有水平+垂直和45°的斜照射治療室,可以治療各種位置的腫瘤;同時實踐了一條“基礎研究→技術研發→產品示范→產業化應用”的全產業鏈自主創新之路,標志著我國有了自主品牌的碳離子治療設備,打破了國外產品的壟斷,使我國高端醫療器械裝備國產化邁出了新的步伐。
另外,該系統治療副作用小、療程短、療效好,特別適用于不宜手術、對常規射線不敏感、常規射線治療后復發的部分實體腫瘤的治療。目前國際上僅有11臺醫用重離子加速器運營,全球受益患者大約3萬人。
來源:甘肅日報
近日,德國BMWi聯邦經濟事務和能源部發布了一項由柏林技術大學和IPlytics GmbH公司進行的5G標準專利狀況研究的報告。研究數據基于提交給ETSI(歐洲電信標準化協會)知識產權數據庫的聲明和在3GPP門戶提交的標準貢獻,報告顯示,截至2020年1月,全球5G專利聲明達到95526項,21571個5G專利族,其中只有44%可供授權。
報告稱,中國企業申報的5G專利族占比32.97%,韓國企業的占比27.07%,歐洲企業占比16.98%,美國企業占比14.13%,日本企業占比8.84%。
中國企業申報的5G專利族中,華為3147族、中興2561族、OPPO657族、大唐570族、Vivo238族、聯想97族、HTC93族、FG Innovation(中國)30族、ITRI(中國臺灣)14族。值得注意的是,中國企業中有兩家位列前三,位列第一是華為,位列第三的是中興通訊。
韓國銀行(央行)近日發布的初步核實數據顯示,2019年知識產權貿易收支出現8億美元逆差,較前一年的6.1億美元增加1.9億美元。
韓國國內游戲公司的加盟權、計算機程序出口減少,外資的中小和中型骨干企業專利以及實用新型專利權、計算機程序進口增加,知識產權貿易收支逆差額擴大。自2010年進行相關統計以來,知識產權貿易收支逆差額呈減少趨勢,去年下半年甚至出現8000萬美元順差。
從年度數據的具體項目來看,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權收支出現18.9億美元逆差,較前一年的16.5億美元有所增加。商標及連鎖加盟權收支2018年實現3億美元順差,但去年出現1.7億美元逆差。這主要歸因于韓國游戲公司加盟權出口減少。
文化藝術知識產權收支出現1.8億美元逆差,逆差額連續兩年收窄,創最低紀錄。這主要是因為防彈少年團(BTS)走紅帶動K-POP再掀熱潮,推動韓國國內娛樂公司的音樂、視頻著作權出口增加。
另外,研發及軟件知識產權收支實現18億美元順差,創最大順差紀錄。
杭州互聯網法院首例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案“抖音”獲賠200萬元
3月26日,杭州互聯網法院對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等與杭州某抖商公司等就“抖音”商標侵權案及不正當競爭糾紛、著作權侵權糾紛兩案進行公開宣判,判決杭州某抖商公司等就商標侵權行為賠償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150萬元,就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等50萬元。
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
杭州互聯網法院審理后認為,由于涉案數次侵權行為所指向的服務相同,商標一致,應屬于同一侵權行為的持續,故兩原告有權提起訴訟要求并停止侵權,賠償損失。
綜合考量本案被控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持續時間較長,相關品牌價值較高,且侵權主體主觀惡意較大等因素,依法規范行使法律賦予的自由裁量權,法院認為被告行為應當承擔懲罰性因素的賠償代價。
3月27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課題組發布《關于電商領域知識產權法律責任的調研報告》,對涉及國內多家電商平臺的知識產權案件進行了分析和研究。
由于民事訴訟管轄規定,平臺經營者住所地往往是案件數量較大的地區。報告顯示,2014年到2018年的5年間,浙江全省審結相關案件數量快速增長,由于阿里巴巴旗下多家公司屬地杭州,因此涉阿里系平臺案件占比最高,年均增速達88.46%。
課題組認為,近年來涉電商平臺的知產案件快速增長,但平臺被判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案件少,相關責任有待進一步理清。同時,平臺在互聯網治理體系中居于非常關鍵的協同者地位,應當發揮其在互聯網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平臺在采取治理措施時,既要在法律的框架內進行,也應當享有一定的自治空間,法院在解讀電子商務法規定的網絡治理措施時,應當尊重平臺的這種自治權限。
Copyright ? 2021 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All Rights Reserved.粵ICP備1208103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