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IP新規,本月起施行!
來 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等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最高人民法院及各地方政府機構發布的通知,2024年2月起,以下IP新規將陸續實施,涉及到集體商標、地理標志、科技成果轉化、老字號認定等內容。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
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2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該目錄由鼓勵、限制和淘汰三類目錄組成。鼓勵類主要是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要促進作用的技術、裝備及產品。其中,“知識產權服務、技術轉移服務”正式作為“鼓勵類”被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原文鏈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12/content_6923472.htm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規定》
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月,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規定》。該規定從規范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注冊和使用,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的角度出發,引導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人注冊有德、行權有度、維權有效;明晰權利邊界,兼顧商標依法使用與他人正當使用;推動行政機關管促結合,綜合施策,助力地方產業發展。
原文鏈接: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4/1/2/art_2790_189504.html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辦法》
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月,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辦法》,該辦法完善審查流程,優化審查認定程序;加強地理標志產品管理,明確生產者義務和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日常監管職責;加強地理標志產品的保護,明確侵權行為。
原文鏈接: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4/1/2/art_2790_189522.html
《廣東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備案主體專利申請預審額度管理辦法(試行)》
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月31日,廣東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發布《廣東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備案主體專利申請預審額度管理辦法(試行)》,今后,廣東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將根據備案主體上年度預審合格量和預審合格率確定當年預審額度,以引導備案主體擇優篩選高質量專利申請提交預審請求,從源頭提升專利申請質量。
原文鏈接:
https://www.gippc.com.cn/ippc/tzgg/202401/009be550d5084b05a5a32e24e8a2e3d4.shtml
《廣東老字號認定管理辦法》
自2024年2月18日起施行
2024年1月,廣東省商務廳、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廣東老字號認定管理辦法》,旨在規范廣東老字號認定管理流程,加強對老字號的保護,促進傳承與創新。該管理辦法中提到,廣東老字號企業應當依法擁有與廣東老字號相一致的字號,或與廣東老字號相一致的注冊商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且未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傳承關系明確且無爭議。本辦法有效期5年,自2024年2月18日起施行。
原文鏈接:
https://www.gd.gov.cn/zwgk/gongbao/2024/2/content/post_4339463.html
《廣東省體育賽事活動管理細則》
自2024年2月13日起施行
2024年1月15日,廣東省體育局發布《廣東省體育賽事活動管理細則》,文件再次明確:體育賽事活動的名稱、標志、舉辦權、賽事轉播權和其他無形資產權利受法律保護,主辦方和承辦方可以進行市場開發依法依規獲取相關收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未經體育賽事活動組織者等相關權利人許可,不得以營利為目的采集或者傳播體育賽事活動現場圖片、音視頻等信息。體育賽事活動主辦方、承辦方應當增強權利保護意識,主動辦理商標、專利、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手續,通過合法手段保護體育賽事活動相關權益。該細則自2024年2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
原文鏈接:
https://www.gd.gov.cn/zwgk/gongbao/2024/2/content/post_4338332.html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管理辦法》
自2024年2月5日起施行
2024年1月22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管理辦法》。文件提到,工作站可結合實際,開展專利、商標、版權、商業秘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地理標志、植物新品種和法律規定的其他類型知識產權保護相關工作。該辦法自2024年2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原文鏈接:
https://amr.sz.gov.cn/gkmlpt/content/11/11115/post_11115025.html#21881
《關于進一步促進上海股權投資行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上海股權投資行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上海股權托管交易中心豐富股權投資基金份額轉讓平臺功能,在確保數據安全的前提下,有效利用被投企業的登記、稅收、發明專利、社保公積金等信息,提升股權投資基金份額估值定價透明性、公允性。以發揮股權投資在服務實體經濟、促進科技創新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動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科技創新中心聯動發展。該若干措施有效期至2029年1月31日。具體政策措施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
原文鏈接:
https://www.shanghai.gov.cn/nw12344/20240110/495d583db2ae46d899884dd16d8c4ce0.html
《江蘇省知識產權高層次人才發展促進辦法》
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月16日,浙江省知識產權局發布《江蘇省知識產權高層次人才發展促進辦法》,為促進高層次人才優先發展,進一步拓展高層次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空間,營造重視人才、尊重人才、優待人才、服務人才的濃厚氛圍,制定相應激勵措施。
原文鏈接:
http://jsip.jiangsu.gov.cn/art/2024/1/16/art_85036_11126069.html
《關于擴大銀行業金融機構知識產權質押登記線上無紙化辦理試點范圍的通知》
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為貫徹落實《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方案(2023-2025年)》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科創金融供給的決策部署,著力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模,提高“蘇知貸”產品運行效率,日前,江蘇省知識產權局聯合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江蘇監管局印發《關于擴大銀行業金融機構知識產權質押登記線上無紙化辦理試點范圍的通知》,明確自2024年2月1日起,銀行機構知識產權質押登記全面實行線上辦理,并將全流程無紙化辦理的試點銀行范圍擴大到全省所有銀行機構。
原文鏈接: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4/1/24/art_57_189974.html
《山東省知識產權專業人員高級職稱評價標準條件(試行)》
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月5日,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山東省知識產權專業人員高級職稱評價標準條件(試行)》,以推進山東省知識產權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調動廣大知識產權專業技術人才創新、創業、創造積極性,為加快知識產權強省建設提供人才支撐。本標準條件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月31日。
原文鏈接:
http://amr.shandong.gov.cn/art/2024/1/5/art_76524_10308173.html
《陜西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
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1月30日,陜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修訂通過《陜西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其中提到,支持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企業等開展技術攻關項目,取得原始科技成果和自主知識產權。鼓勵企業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提高知識產權質量和效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
原文鏈接:
http://www.shaanxi.gov.cn/xw/sxyw/202401/t20240105_2312943.html
《黑龍江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
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1月13日,《黑龍江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經黑龍江省政府第三十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2001年2月13日省人民政府頒布的《黑龍江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同時廢止。
該獎勵辦法提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獎授予將自有或者依法引進、消化吸收的先進科技成果,經大規模轉化應用或者大面積推廣,對促進本省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大貢獻的個人、組織。其中“重大貢獻”包括:擁有核心知識產權,在本省現代產業體系關鍵技術研發中取得創新性突破,主要完成單位為我省企業。此外,如有“知識產權權屬以及完成人、完成單位署名等方面的爭議尚未解決的”相關個人、組織不得被提名為省科學技術獎候選者。
原文鏈接:
https://www.hlj.gov.cn/hlj/c108375/202312/c00_31692543.shtml
《寧夏回族自治區引進科技創新團隊實施辦法》
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月1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發布《寧夏回族自治區引進科技創新團隊實施辦法》,其中提到,全職引進區外科技創新團隊項目申報條件需包含:引進科技創新團隊近三年科研成果豐碩,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整體研發能力、技術(學術)水平達到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該辦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31日。原《寧夏回族自治區引進科技創新團隊實施意見》(寧科政字〔2015〕14號)同時廢止。
原文鏈接:
https://kjt.nx.gov.cn/kjdt/tzgg/202401/t20240101_44028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