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30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標準化城市將被建成
來 源: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新聞網等
9月14日,國家知識產權局舉辦新聞發布會,解讀《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普惠工程實施方案(2023—2025年)》(簡稱《方案》)。《方案》明確,推進建設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標準化城市,推動更多知識產權服務事項網上可辦。到2025年,建成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標準化城市30個。
《方案》提到:
到2025年,全國范圍內地市級綜合性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覆蓋率提升至50%以上。
到2025年,國家級重要網點達到550家以上。充分發揮全國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基地、全國專利文獻服務網點在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中的專業支撐作用。
到2025年,建成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標準化城市30個。
到2025年,完成國家知識產權保護信息平臺項目建設,并初步構建起互聯互通的全國一體化知識產權數字公共服務平臺。
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普惠工程實施方案(2023—2025年)
為貫徹落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十四五”規劃》相關任務部署,積極推進實施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普惠工程,不斷提高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促進創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實施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普惠工程的目的是實現政策普惠公平、服務普惠可及、數據普惠開放,推動各地公共服務覆蓋更廣、效能更高、服務更好、體驗更優。實施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普惠工程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融入國家創新體系,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和創新發展需求,持續健全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不斷提升公共服務能力水平,努力促進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主體多元化、供給均等化、領域多樣化、支撐數字化、人才專業化,構建供需匹配、各服所需的分層服務機制,推動公共服務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全面實現普惠效能升級,促進公共服務體系和保護體系、運用體系協同發力,促進服務鏈與創新鏈產業鏈人才鏈深度融合,助力構建融通創新生態,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和創新環境,為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提供有力支撐,更好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推進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多元化
(一)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骨干節點作用。
各省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所屬公共服務機構要充分發揮承上啟下的節點作用,協助統籌本地區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布局,推廣應用各級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以及相關公共服務產品,賦能本地區其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有效激發地方創新動能。
(責任部門:公共服務司,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二)加強地市級綜合性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建設。
各省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指導地市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結合本地實際,有效整合服務資源,建設綜合性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到2025年,全國范圍內地市級綜合性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覆蓋率提升至50%以上。鼓勵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建設適應本地區創新發展需要的綜合性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
(責任部門:公共服務司,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三)加強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重要網點建設。
廣泛動員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情報機構、公共圖書館、行業組織等,積極參與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國家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和國家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建設。到2025年,國家級重要網點達到550家以上。充分發揮全國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基地、全國專利文獻服務網點在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中的專業支撐作用。圍繞粵港澳大灣區一體化建設,推進在香港特區建設TISC。
(責任部門:公共服務司、港澳臺辦公室、文獻部,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四)擴大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一般網點覆蓋面。
各省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結合區域創新發展特點,合理布局建設省級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網點。指導知識產權綜合業務受理窗口、商標業務受理窗口、商標品牌指導站等,積極拓展知識產權信息查詢、政策宣傳、業務咨詢等公共服務。引導支持各類產業園區、試驗示范區、服務業集聚區等設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或者工作站,貼近創新主體,呼應創新需求。
(責任部門:運用促進司、公共服務司、商標局,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五)促進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和保護體系、運用體系協同發力。
鼓勵支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快速維權中心等機構,在開展知識產權保護、運用“一站式”綜合服務的基礎上,積極拓展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
(責任部門:保護司、運用促進司、公共服務司,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三、推進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供給均等化
(六)推進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標準化規范化。
推廣應用《知識產權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統一規范專利、商標、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注冊等相關業務辦理。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積極推行知識產權服務事項清單化管理,制定發布地方知識產權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實現同標準受理、無差異辦理。制定發布國家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重要網點共性公共服務事項清單,鼓勵支持各級各類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發布個性化公共服務事項清單。
(責任部門:公共服務司、各專利審查協作中心、商標局,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七)提高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便利度。
推動實現知識產權業務線上辦理統一認證、統一登錄。持續深化“減證便民”,擴大電子證照共享應用。探索進一步擴大知識產權綜合業務受理窗口業務受理范圍,推行知識產權業務告知承諾辦理。探索推進知識產權高頻服務事項業務辦理移動端建設,逐步實現“掌上查、指尖辦”。加強與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間相關數據共享,通過經營主體、自然人等信息核驗,探索在專利、商標權利人辦理名稱和地址變更過程中,減少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升級商標網上服務系統,實現圖形商標“以圖搜圖”查詢檢索,進一步提升商標業務網上可辦率。健全知識產權行政訴訟案件線上應訴工作機制,更大范圍推行專利、商標巡回審理、遠程審理。
(責任部門:運用促進司、公共服務司、審業部、復審無效部、初審流程部、自動化部、商標局,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八)推進建設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標準化城市。
圍繞提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和便利化水平,推動更多知識產權領域依申請辦理的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入駐地方政務服務中心,提供專利、商標、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知識產權業務的受理、繳費、查詢、檢索、咨詢等“一站式”服務,并形成相關服務事項清單。擴展知識產權業務“一網通辦”范圍,推動更多知識產權服務事項網上可辦,推動在創新需求集中的產業園區設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網點或工作站,實現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標準統一、線上線下服務協同、數據信息互聯共享、區域公共服務發展平衡。到2025年,建成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標準化城市30個。
(責任部門:公共服務司、自動化部、商標局,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九)推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和市場化服務協同發展。
進一步厘清公共服務與市場化服務的邊界,充分發揮公共服務的基礎保障作用,加快推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和市場化服務協同發展,構建有為政府保基礎、有效市場促高端的服務格局。鼓勵有條件的地方依托各級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區,匯聚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和市場化服務資源,圍繞知識產權全鏈條構建系統完整的知識產權服務鏈條,形成公共服務與市場化服務的疊加效應。鼓勵支持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充分利用公共服務資源,依托“知識產權服務萬里行”活動,組建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專家服務隊伍,開展專項公共服務。鼓勵支持知識產權市場化服務機構積極開展公益服務。
(責任部門:運用促進司、公共服務司、代理師協會,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十)規范開展知識產權政務服務評價。
暢通知識產權業務咨詢服務平臺,提供規范化業務咨詢服務。在知識產權業務辦理窗口、線上服務平臺、咨詢電話平臺全面開展“好差評”工作,形成評價、整改、反饋、監督全流程銜接的政務服務評價機制。
(責任部門:公共服務司、審業部、初審流程部、自動化部、商標局、檢索咨詢中心,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四、推進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領域多樣化
(十一)強化對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的公共服務支撐。
組織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重要網點面向國家實驗室、國家科研機構、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科技型骨干企業等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探索開展全流程、嵌入式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強化知識產權信息深度挖掘和分析利用,助力關鍵核心技術領域科技攻關。推動專利、商標審查協作中心在完成審查主責主業基礎上,突出服務國家戰略,開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支撐區域高質量發展,助力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
(責任部門:公共服務司、各專利審查協作中心、商標局,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十二)強化對新領域新業態的公共服務支撐。
健全完善專利、商標審查模式,在更大范圍內開展新領域新業態專利集中審查,加強審查與新領域新業態產業發展的政策協同和業務聯動。針對元宇宙、可信人工智能、6G通信技術等前沿技術領域,探索建立知識產權信息分析利用等公共服務工作機制。對具有數據加工能力的新領域新業態企業,加大知識產權數據供給力度,鼓勵支持建設一批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新領域新業態專題數據庫。
(責任部門:條法司、公共服務司、審業部、商標局,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十三)強化對區域重點產業的公共服務支撐。
圍繞區域重點產業及創新發展需要,開展知識產權戰略咨詢、產業檢索分析、行業規劃研究、專題數據庫開發、知識產權風險預警等工作,助力重點產業轉型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壯大,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與安全。
(責任部門:公共服務司,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十四)強化對鄉村振興的公共服務支撐。
引導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參與農業產業科技創新,助力數字鄉村和智慧農業建設。聚焦現代種養業、鄉土富民產業、農產品加工流通業等農業產業領域,特別是品種培優、烘干倉儲、冷鏈保鮮、農業機械等技術領域,積極開展信息公共服務,助推農業技術專利化、專利技術產業化、農業產品品牌化。圍繞地理標志興農,開展信息查詢檢索等公共服務。
(責任部門:保護司、公共服務司,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十五)強化對西部地區的公共服務幫扶。
統籌推動東部地區與西部地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之間、公共服務機構之間建立區域協作幫扶機制。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面向西部地區選派實踐鍛煉人員,對于重點創新主體的重大需求,選派知識產權專員,強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智力支持。支持幫助西部地區中心城市提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能力,輻射帶動區域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發展。
(責任部門:公共服務司、人事司、人教部、代理師協會,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五、推進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支撐數字化
(十六)加快構建全國一體化知識產權數字公共服務平臺。
加強與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等有關國家平臺互聯互通,扎實推進國家知識產權保護信息平臺項目建設。積極推動國家知識產權大數據中心和公共服務平臺立項工作,構建知識產權數字化底座,促進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線上線下相協同,推動更多知識產權相關業務實現線上“集成辦理”,線下“最多跑一地”。健全完善地方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項目建設的立項通報機制,協調推進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聚焦差異化、特色化、集約化建設,實現各級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互聯互通、功能互補、資源共享。到2025年,完成國家知識產權保護信息平臺項目建設,并初步構建起互聯互通的全國一體化知識產權數字公共服務平臺。
(責任部門:公共服務司、自動化部、商標局,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十七)加強知識產權專題數據庫建設。
推進國家重點產業專利信息服務平臺整合升級,圍繞大數據、人工智能、基因技術等新領域新業態以及重點產業和關鍵技術領域,建設一批知識產權專題數據庫。建立全國知識產權專題數據庫統籌協調和互聯共享機制,鼓勵支持地方圍繞區域重點產業建設特色化、差異化專題數據庫。
(責任部門:公共服務司,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十八)加大知識產權數據資源供給力度。
健全知識產權數據資源名錄,完善分級分類管理機制,持續增加開放共享數據種類。建立知識產權數據清單式供給模式,暢通供需對接渠道,降低數據獲取成本。以數據接口方式共享知識產權電子證照,向更多電商平臺開放專利權評價報告查詢。建立知識產權數據需求和意見反饋機制,提高數據供給質量。統籌兼顧好知識產權數據安全與發展的關系,提升知識產權數據安全治理水平。
(責任部門:公共服務司、自動化部、商標局,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十九)豐富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產品。
加強信息公共服務產品場景式推廣,提升創新主體的知識產權信息利用意識和能力。大力宣傳推廣專利檢索及分析系統、外觀設計專利檢索公共服務系統、商標網上服務系統、知識產權數據資源公共服務系統等信息公共服務產品。篩選“好使管用”的信息公共服務產品,依托國家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網向全國開放推廣。優化專利、商標業務辦理系統,豐富完善權利人知識產權在線管理功能。鼓勵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依托本地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推動知識產權數據與經濟、科技、金融等數據融合應用,不斷拓展知識產權信息應用場景。
(責任部門:公共服務司、審業部、初審流程部、文獻部、自動化部、商標局、代理師協會,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二十)積極支持知識產權數據服務機構發展壯大。
加強知識產權數據基礎理論和應用場景研究,面向具備數據加工處理及分析利用能力的數據服務機構,進一步加大知識產權標準化數據供給力度。鼓勵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爭取地方政府在資金等政策方面對知識產權數據服務機構給予相應扶持,支持建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世界一流專利商標數據庫。
(責任部門:運用促進司、公共服務司,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六、推進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才專業化
(二十一)強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建設一支具備理工、管理、法律等學科背景的復合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才隊伍,完善公共服務人才檔案。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才激勵機制,探索開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才認證。鼓勵支持公共服務機構培養引進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才,充實壯大人才隊伍。組織在華TISC參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TISC員工證書試點項目。
(責任部門:公共服務司、國際合作司、人事司、人教部,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二十二)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才培養機制。
暢通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才培養、評價和成長的職業化通道。多渠道推進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才培養,提升知識產權信息素養和信息利用能力。鼓勵支持高校開設信息分析利用相關課程,加大培養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人才力度。提升業務窗口人員“一崗多能”的能力。豐富知識產權服務能力提升案例庫,推廣一批知識產權教學培訓案例。依托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專利檢索分析大賽,以賽促訓,以賽促用,不斷提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才檢索分析技能。
(責任部門:公共服務司、人事司、人教部、文獻部、自動化部,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二十三)強化知識產權知識普及教育。
充分利用世界知識產權日活動、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中國知識產權年會、中國品牌日、中國國際商標品牌節以及相關論壇等重大活動,強化知識產權政策宣傳、學術交流、業務知識普及教育,增強全社會知識產權意識和信息利用意識。鼓勵支持地方依托各類論壇、展會、博覽會等,宣傳推廣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和信息公共服務產品。持續推進知識產權進校園,鼓勵支持舉辦大學生專利檢索分析大賽、知識產權熱點問題辯論賽等各類賽事活動,培養提升大學生知識產權信息分析利用的實務技能。依托國家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網、中國知識產權遠程教育平臺、專利文獻館公益講座等,向社會提供業務知識培訓課程。
(責任部門:辦公室、運用促進司、公共服務司、機關黨委、文獻部、自動化部、培訓中心、代理師協會,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七、組織保障
(二十四)加強政策供給,有力保障工程實施。
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把實施普惠工程作為優化營商環境和創新環境的重要抓手,積極推進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法治化進程,制定完善相關法規政策措施。積極爭取地方政府財政支持,加大對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的資金保障力度,保障普惠工程實施。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設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發展專項資金。
(二十五)加強組織實施,做好經驗總結推廣。
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結合實際,細化具體措施,明確責任分工,探索創新舉措,突出實施效果。針對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不斷提高普惠工程的社會彰顯度和影響力,及時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報送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在全國范圍內對典型經驗做法進行宣傳推廣。
(二十六)加強分類指導,完善考核評價體系。
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在全國范圍內設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信息采集點,及時掌握公共服務工作情況和問題需求,加強對普惠工程實施工作的針對性指導。對于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地方,將在知識產權有關優惠政策措施中予以傾斜,在相關考核評價中予以體現。